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热烈庆祝天信仪表集团员工爱心基金会成立
发布时间:2011-03-01

        2011年2月,天信仪表集团员工爱心基金在全体员工的期盼中正式成立了。它标志着集团公司坚持以人为本,创建和谐企业的发展理念进一步深化,体现了集团公司领导对广大员工的深切关怀与真诚厚爱,必将对集团持续、稳定、快速、健康的发展产生积极而又深远的影响。
        天信员工爱心基金是由董事长陈开云倡导,党委、工会发起成立的,旨在扶助员工解决生活困难,开展疾病救助,提升员工的归属感和荣誉感,营造企业与员工和谐共赢氛围。为了使爱心基金各项工作开展的深入、扎实、有效,公司还成立了爱心基金领导小组,董事长陈开云担任小组组长,高小琴、陈显阳、潘友艺、郑成平、颜勐敏、范叔曙为成员。同时,爱心基金领导小组还下设办公室,负责处理爱心基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。
        本次爱心基金的资金筹集工作得到公司领导的大力支持,在节后召开的股东会、销售会议上,陈开云董事长发表了热情洋溢的捐款倡议,号召大家通过爱心基金这条纽带,为家中遭遇困难员工送去关怀、带去温暖、点亮希望!在公司领导的积极带领下,大家慷慨解囊,踊跃捐款,以实际行动诠释乐善好施、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,两个会议共募得捐款4.46万元(其中股东会议捐款1.25万元,销售会议捐款3.21万元)。此外,公司行政还将拨款一部分,作为爱心基金的启动资金。
        希望爱心基金严格按照《天信爱心基金管理办法》开展工作,坚持一颗爱心,传递一份真情,成为困难职工的福音,为助推和谐社会贡献力量!


股东大会捐款现场

销售会议捐款现场

附件:


天信仪表集团员工爱心基金管理办法(试行)

第一章 总  则

        第一条 为弘扬中华民族扶危济困、助人为乐的传统美德,贯彻以人为本的天信理念,推进和谐天信建设,关心帮助遇有危急和经济上有特别困难的员工,特设立天信员工爱心基金(以下简称“爱心基金”)。
        第二条  “爱心基金”倡导理念:切实履行单位和个人担负的社会责任,秉承“以人为本”的核心价值理念,奉献友情与爱心,为和谐社会建设作贡献。“爱心基金”口号:爱在天信手牵手,情系你我心连心。
        第三条 在爱心基金领导小组领导下,爱心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爱心基金的资金筹集、审核、发放和监督管理工作。
       第四条 爱心基金专款专用,定期向全体捐款人公布爱心基金收支情况,如遇特殊事项、大额款项使用需一事一报,即时即报。
 

第二章 爱心基金的筹建及来源

        第五条 爱心基金的筹建和主要来源是:
        (一)由天信爱心基金领导小组负责筹建;
        (二)“爱心基金”启动资金主要通过天信员工个人自愿捐款筹集与行政拨款; 
        (三)第二年起,将每年的一季度作为爱心基金集中筹集期,筹集资金纳入爱心基金。

第三章 爱心基金的使用范围

        第六条 爱心基金救助对象:家庭遭受突发事件导致生活困难的天信员工。
        第七条 爱心基金申报条件
       申请救助天信员工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:因重大疾病的救治,导致家庭经济负担过重、生活困难的;因意外灾害、伤害等不可预见、不可抗拒的因素,造成家庭人身财产巨大损失,经济特别困难的;因家庭经济困难,其子女无法完成学业的;因见义勇为而受伤的员工。


第四章 爱心基金的管理

        第七条  建立爱心基金领导小组,组长陈开云,成员高小琴、陈显阳、潘友艺、郑成平、颜勐敏、范叔曙。爱心基金领导小组根据本办法的规定筹集、管理、使用爱心基金。爱心基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负责处理爱心基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,其办公地点设在工会。
        第八条  爱心基金实行科目单列、专款专用。同时,建立健全爱心基金财务管理制度,严格使用审批手续。  
        第九条  爱心基金财务收支情况定期公布,接受有关部门的审查、审计和全体员工的监督。

第五章 爱心基金的使用

        第十条 爱心基金的救助程序:  
        (一)申请:
        申请救助的员工,需填写《天信员工爱心基金申请表》,说明申请原由(必要时提供有关证明资料),交由爱心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;
        (二)审核:
        爱心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请的内容进行逐一审核,审核属实后提出初步的救助方案,报领导小组审批; 
        (三)审批:
        爱心基金领导小组研究审批救助方案,确定救助对象及救助金额并公示;    
        (四)使用:
        爱心基金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办理有关审批手续,由爱心基金支出,受助人签字,并备案公布。
        第十一条   爱心基金的救助标准: 
        对符合本办法第六条、第七条的员工,实行一次性救助标准。原则上,每年对同一受助对象不实施重复救助。
        第十二条 爱心基金的使用坚持量入为出、留有余地的原则,要根据爱心基金的筹备数额及在救助时间内申请数量和困难程度,依据本办法规定研究确定当年度的爱心基金救助标准和方案。

第六章 附则

       第十三条 本办法由爱心基金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。 
      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。
 

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